第一個里程碑:
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布《關于嚴禁鴉片煙毒的通令》,我國開展聲勢浩大的禁煙運動,禁絕了為患百余年的鴉片煙毒。
《關于嚴禁鴉片煙毒的通令》發布后,中國共產黨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堅持嚴厲懲辦與改造教育相結合,收繳毒品,禁種罌粟,封閉煙館,嚴厲懲治制販毒品活動,八萬多名毒販子被判處刑罰,2000萬名吸毒者被戒除毒癮,并結合農村土地改革根除了罌粟種植。短短三年時間,就基本禁絕了為患百余年的鴉片煙毒,創造了舉世公認的奇跡。至此,從20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末,我國以“無毒國”享譽世界近30年。
第二個里程碑:
1990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關于禁毒的決定》,我國禁毒工作開始有法可依。
《關于禁毒的決定》為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發揮了重要作用。決定頒布后,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于1990年12月專題研究禁毒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于1991年2月下發加強禁毒工作的五號文件;國務院成立全國禁毒工作領導小組,對外稱國家禁毒委員會,并于1991年6月召開第一次全國禁毒工作會議,在全國范圍全面部署加強了禁毒斗爭。
第三個里程碑:
1998年5月至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七位常委觀看全國禁毒展覽,極大推動了我國禁毒工作進程。
這次展覽,被當時的媒體譽為建國以來展期最長、觀眾最多、規格最高、社會反響最大、教育效果最好、影響最為深遠的一次展覽。這次展覽后,國務院于1998年批準公安部成立了禁毒局,于1999年重新組建了新一屆國家禁毒委員會,于2000年發表了《中國的禁毒》白皮書;國家禁毒委員會于1999年8月在包頭召開了第三次全國禁毒工作會議,我國禁毒工作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進入到一個新階段。
第四個里程碑:
200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為在新形勢下全面加強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2005年以來開展禁毒人民戰爭過程中,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從依法禁毒、保障禁毒工作深入持久開展的高度,部署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并于2007年底出臺,標志著黨和國家把禁毒工作依法納入到了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大局,標志著我國禁毒工作由此進入到依法全面推進的新的歷史階段,標志著我國禁毒斗爭已經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