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的引用大量出現(xiàn)在杰弗瑞·喬叟的《坎特伯里故事集》、斯賓塞的《仙后》以及莎士比亞的舞臺劇之中。《李爾王》的故事中被認為引用了大量的童話典故。在十六及十七世紀期間,意大利的Giovanni Francesco Straparola在《愉快的夜晚》(The Facetious Nights of Straparola)一書中重新詮釋了西方文學中的故事,書中的故事包含了大量的童話故事,而巴吉雷(Giambattista Basile)的《那不勒斯人故事》(Naples)則全部都是童話。卡洛·戈齊在他的意大利歌劇場景中用了許多童話故事的典故,例如他的歌劇其中有一幕取自于意大利童話的《橘之戀(The Love For Three Oranges)》。與此同時,中國的蒲松齡在1766年他所出版的《聊齋志異》中也收集了許多童話故事。而童話故事本身在十七世紀末葉的法國上等階層中開始逐漸風行,寓言詩人拉封丹和另一位知名作家查爾斯·佩羅(睡美人及灰姑娘的作者)兩人所編纂的童話故事是其中受歡迎的代表。雖然特拉帕羅拉(著有《穿靴子的貓》(Puss in Boots))、查爾斯·佩羅和巴吉雷的童話集中包含了許多童話故事最早的形式,但這些編者也重新詮釋這些故事以符合文學的效果。
而且首先嘗試不僅僅是保存童話故事中的角色個性也同時保留故事風格的,是德國的格林兄弟。但諷刺的是,雖然格林童話第一版(1812年到1815年)是民俗研究學者的寶庫,但為了保證銷售量及受歡迎的程度,格林兄弟在后來出版的版本中也開始改寫書中的故事。格林童話集的轉變不只將內容偏離原有的民間故事,也影響了原有的民間故事的面貌。除此之外,格林兄弟也沒有收錄一些德國口耳相傳的民間故事,其理由是他們認為這些也曾在查爾斯·佩羅的故事集出現(xiàn)過的故事是法國故事而非德國故事。安徒生的童話最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