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是和人治社會相對而言的;它是指國家權力和社會關系按照明確的法律秩序運行,并且按照嚴格公正的司法程序協調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解決社會糾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依照執政者的個人喜好以及親疏關系來決定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的公共事務。
一個成熟的法治社會,具備精神和制度兩方面的因素,即具有法治的精神和反映法治精神的制度。簡約而言,法治的精神方面主要是指整個社會對法律至上地位的普遍認同和堅決的支持,養成了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并且通過法律或司法程序解決政治、經濟、社會和民事等方面的糾紛的習慣和意識。
在法治民主的社會中,法律和行政法規等由規范的民主程序產生和制訂出來,并且其司法和執行過程通過規范的秩序受到全社會的公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