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故事:趙匡胤給武將頒發腐敗許可證
由此可見,這些武將雖然出身行伍,性格魯莽,但也很有政治敏銳性,能混到那種地步,說明這些人絕對不是豬腦殼。
如果說,剛開始由于太祖的誘迫,有很多武將一時情非得已,在貪污腐敗時還頗有些作秀的成分,只不過是逢場作戲并不當真的話。那么,久而久之,由于人性中普遍所潛在的諸如縱欲享樂等劣根性作祟,便習慣成自然,對貪污腐敗漸漸習以為常了。
由于自己有言在先,對于武將們的貪墨腐敗,趙匡胤是盡量“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做到能不說的不說,能不管的不管。有時,有的武將在這方面做得實在是太過分了,在必須要處理時,他也盡量高抬貴手,手下留情。
有這樣一個例子可以佐證,有個名叫王繼勛的武將,是彰德軍節度使王饒之子,王皇后的胞弟。據《宋史·王繼勛傳》記載,這位國舅爺性情殘暴,是個貪財漁色、“專以臠割(即將活人身上的肉割成一片一片的,謂之臠割)奴婢為樂”的食人魔王。一天,王繼勛府中圍墻因大雨坍塌,大量奴婢逃出牢籠,跑到宋太祖面前告御狀,把王繼勛駭人聽聞的罪行全都捅了出來。
據說,宋太祖“大駭”之下,對王繼勛判決得挺狠:“削奪官爵,勒歸私邸。仍令甲士守之。俄又配流登州。”但最終處理起來卻是雷聲大,雨點小,這邊,還沒等自己的小舅子王繼勛上路前往流放地,那邊,趙匡胤早已改授其職為右監門率府副率。由于有恃無恐,開寶三年,王繼勛被任命為西京洛陽的行政長官,到任之后,變本加厲地發泄著自己殘暴的本性,開始吃人:“強市民家子女備給使,小不如意,即殺食之,而棺其骨棄野外。”以致人販子和棺材鋪商人日夜出入王繼勛府中,門庭若市。有了上一次告御狀的教訓,洛陽百姓對上訴不再抱持希望,學會了聽天由命,任其宰割。
據統計,直到太宗在位王繼勛被處死時,僅在開寶六年到太平興國二年這短短的5年時間里,王繼勛前后親手殺掉和吃掉的奴婢就多達100多人。這樣一個十惡不赦的食人惡魔,如果不是趙匡胤有意庇護,想必絕對不會吃人吃得這么不亦樂乎,逍遙自在。
還有一個例子,就是對鎮守關南的大將李漢超強娶民女為妾及貸民錢不償一事,宋太祖也是巧言相辯,對這位武將竭力包庇縱容。當受害者親屬到京城告狀時,宋太祖召之相問:“汝女可嫁何人?”訟者答:“農家爾。”又問:“漢超未至關南時,契丹何如?”答說:“歲苦侵暴。”再問:“今還有否?”答說:“無也。”最后,宋太祖對這個告狀的農民說:“漢超,朕之貴臣。汝女為之妾,難道不比為農婦強?假使沒有漢超在關南,汝家尚能保住所有貨財嗎?”在對告狀者進行了一番斥責之后,趙匡胤命人將訟者遣送回鄉,而對“朕之貴臣”李漢超強娶民女為妾及貸民錢不償一事竟然無絲毫究責,只是將他找來,勸他今后盡量要多注意些影響,最后,不懲反賞,竟然還賜給李漢超白金3 000緡。
在“杯酒釋兵權”這場歷史上著名的政治博弈與政治交易中,趙匡胤表現得極為慷慨和仁愛,為了“安撫”石守信等武將,他不但向他們賞賜了大量的錢財,而且還“約婚以示無間”,與一幫武將締結政治婚姻。“杯酒釋兵權”后,很快太祖便爽約將自己寡居在家的妹妹燕國長公主嫁給了高懷德,女兒延慶公主、昭慶公主則分別下嫁給了石守信之子和王審琦之子。顯而,這種婚姻有著強烈的政治色彩,是對失去兵權后的武將們的一種籠絡、安慰與補償。
誰知道,趙匡胤的這些小恩小惠、耍小聰明的做法真的非常有效,由于趙匡胤所采取的“以腐敗換兵權”的政策或策略,除了在立國之初相繼發生了兩起由后周舊臣李筠、李重進所發動的叛亂外,此后,在大宋帝國內部,300多年間竟然再也沒有發生過一起類似“黃袍加身”的政治事變。
然而,天下事往往有一利則必有一弊。后面我們將要說到,“以腐敗換兵權”對于大宋帝國來說,無異于自毀長城,慢性自殺。仔細算一算賬,人們就會發覺,這代價也真的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