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外協工程地質施工項目現場的正常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員、生產設施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以施工為單位,明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職責是: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護知識的學習,并做好記錄,掌握安全生產技能,對生產過程中的一切安全問題負責。
二、施工單位必須設置安全生產專(兼)職人員,負責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糾正、整改,并做好安全工作日志。
三、施工工長必須做好人員、機具設備的安全防范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施工用車輛及駕乘人員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隨時檢查、保養好車輛,車況不好不準出車,嚴禁貨車車廂載人。
五、施工單位加強人員管理,協調好與當地政府、群眾的關系,避免打架斗毆現象的發生;同時做好財物的保管維護工作,避免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損失。
六、施工作業中,要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和使用合符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施工環境的保護工作,嚴禁生活垃圾亂丟、亂扔、鉆機周圍的油、水污染環境。并注意個人衛生。
七、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地在野外項目部的統一協調、安全管理下,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并做好防雷暴、通風瓦斯工作.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盜、防中暑和有害氣體噴出等工作,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