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責任書 篇1
安全用電責任書
為了加分局用電工作的管理,防止養護站發生用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用電責任書》。
一、要自覺接受安全用電的管理,使用電器要加強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工作;要對安全用電工作負有全部責任,安排專人管理、并制定相關措施,確保用電安全;
二、每天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用電情況,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三、修理電器設備、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并認真檢驗。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單位部批準;未經單位部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原用電、用水線路及管道或新安裝線路的,應事先向供電部門申請,并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布置圖,以備日后檢查、維修;
五、凡違反本規定而發生事故的,由肇事養護站負責人或肇事人負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新和公路分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養護站站長簽字:
用電職工簽字:
安全用電責任書 篇2
為了加我局用電工作的管理,防止班站發生用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用電責任書》。
一、要自覺接受安全用電的管理,使用電器要加強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工作;要對安全用電工作負有全部責任,安排專人管理、并制定相關措施,確保用電安全;
二、每天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用電情況,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