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搬遷方案 篇1
為切實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群眾防災避險搬遷安置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和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州國土資源局實施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工程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縣地處省西北部高山峽谷區,地勢西南高,東南低,地質環境條件復雜,溝深谷夾,巖體破碎,降雨集中,屬地質災害易頻發區,地質災害涉及全縣14鄉1鎮181個行政村,具有點多、面廣、災種齊全、規模大、爆發頻率高和難以治理等特點,是全國第一批地質災害詳細調查3個試點示范縣之一。康定“11.22”地震發生后,經專業地勘單位調查統計,全縣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731處,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群眾達43600多人,占全縣人口60%以上。嚴峻的地質災害防治形勢已成為制約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因素。
二、實施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治理與避讓相結合、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按照“以人為本、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科學規劃、統籌安排、節約用地、方便生產生活”的方針,注重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作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緊密結合起來,以鄉(鎮)為單位,實行屬地管理,由鄉(鎮)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在群眾自愿的基礎上,堅持“自力更生為主,政府補助為輔”的原則,公平、公開、公正地推進我縣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工作,努力保障地質災害危險區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經濟健康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