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安全責任書 篇1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師生個人安全,事關千家萬戶,事關社會穩定。學校保安是學校安全穩定的重中之重,因此,保安決不能掉以輕心,要堅守崗位、警鐘常鳴、常察細看、消除隱患。為進一步強化保安安全工作意識,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學校特與保安簽定此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目標:
保安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與保衛工作,確保學校安全穩定,為我校創平安校園貢獻力量。
二、責任要求:
1、保安人員上崗執勤要衣冠整齊,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認真填寫來客登記,不準脫崗;保安人員不得在保安室留宿他人;無關人員不準進入保安室;保安人員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物,搞好室內外環境衛生,保安室不準存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和他人物品。
2、凡本校人員出校門,學生必須憑班主任的證明(請假條)。自行車進出校門一律下車推行,外來機動車輛必須減速、接受檢查,未經準許不準進入校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門崗周邊擺攤設點、堆放雜物及停放車輛。
3、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并填寫來客登記表,未經準許不準進入校門。來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被訪者無關的部門、辦公室、實驗室、倉庫等。來訪者攜帶物品進出校,應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
4、嚴禁進入出租車、拖拉機、三輪車、農用車、載重車,特殊情況需進入的,必須經學校領導同意,方可進入校內,且不得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私人推銷、收購廢品未經準許不準進入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