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崗位責任書 篇1
保安部經理崗位責任書
崗位職責:
一. 主持保安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布置、協調酒店保安工作。
二. 對外代表酒店負責與有關政府機關、安全部門、消防部門等進行業務培訓、配合、協調有關工作及業務來往。
三. 接待、解決、處理客人有關安全方面的問題或者投訴。
四. 熟知酒店所有安全設施、設備、配合協調與酒店各部門的工作,
五. 制定執行和落實酒店關于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酒店范圍內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并報告總經理。
六. 如遇發生意外事故,自然災害,重大案件,必須到現場指揮,并做好總經理緊急狀況的參謀。中經理不在時,先處理事態和調動人員,事后第一時間上報總經理。
七. 負責制定部署重要人物的保安方案及工作任務。
八. 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負責對酒店員工進行安全方面的培訓和組織防火演習等,負責對保安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安全常識等方面的培訓。
九. 部署、檢查下屬的工作,對部門員工進行適當的表揚、獎勵、批評和處理,有知才、育才、用才地管理方法,工作講究效率。
十. 負責擴展、考核保安員及其工作情況。
十一.要求:
1. 每日做好例行檢查,并做好工作記錄;
2. 發生事故,自然災害、重大案件,客人投訴,必須到現場,最大程度減輕酒店損失,否則視為不作為,警告一次;
3. 制定各門店整年防火、防盜計劃,執行落實落實相關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酒店范偉內地一切不安全因素,否則視為不作為,警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