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抄報稅證明
稅務局:
我司(你們公司的情況介紹),已抄報稅證明。
我司于X月X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X張,發票號碼為:,票面金額X元,于X年X月交給XX公司。我司也于X月進行抄報稅處理。
由于原因,收票公司將發票丟失,為了保證對方及時認證發票,現請貴局出具一份已抄報稅證明單。請貴局支持!
X公司
附: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需帶的資料如下:
1、申請報告(加蓋公章)
2、丟失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公章)
一、適用范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由銷售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二、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xx〕156號)
三、所需資料
納稅人填寫《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
四、流程圖
五、文書式樣
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No.
NO.銷售方名 稱購買方名 稱
稅務登記代碼稅務登記代碼
丟失增值稅專用發
票發票代碼發票號碼貨物(勞務)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稅額
報稅及納稅申報情
況報稅時間:
納稅申報時間:
經辦人: 負責人:
主管稅務機關名稱(印章):
年 月 日
備注
注:本證明單一式三聯:第一聯,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留存;第二聯,銷售方留存;第三聯,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留存,證明范文《已抄報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