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合同 篇1
擔保人:
債權人:
為確保__________(債權人)與______________(債務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合作協議書》的履行,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_____同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照以下條款訂立合同。
一、保證人承諾
1、本公司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資格,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2、公司有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代償能力。
3、完全了解債務人的借款用途,為債務人提供擔保處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如債務人未按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債權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
二、擔保的范圍和期間
1、本合同擔保人所擔保的范圍:僅限于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作協議書》中主債權的本金及利息;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費用等。
2、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______年,自主合同約定的還款屆滿之日起算。
三、保證方式
本合同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債權、債務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書》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均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責任。
四、擔保的責任
1、保證期間,自國恒投資與合作社簽訂《合作協議書》之日起,至該《合作協議書》履行期滿后兩年為止。
2、《合作協議書》續簽,擔保人繼續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