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2025 篇1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基礎上達成共識,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門面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填地點)棟樓號房屋,面積約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使用,用于經營。
二、租賃期限:
1、本著賃合同期限為年,即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以下簡稱合同期限)。
2、合同期屆滿,如乙方需續簽本合同,應于期滿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續簽,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的權利。
3、合同期滿前,如乙方不租賃經營,應于四十五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可終止合同;若未經同意單方終止合同,屬于乙方違約,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租金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期內壹年租金為元,于簽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在合同期內因市場行情發生變化需調整租金,雙方協商隨行情而定。
四、合同保證金的約定: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元。合同期滿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退租的相關手續,并由甲方對其所承租房屋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憑租賃合同和收據退還保證金。
五、房屋裝修:
1、乙方在進行裝修不得影響、破壞房屋整體結構和建筑風格,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租賃期屆滿,對于乙方裝修未撤除部分,甲方不于補償,其所有權屬甲方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