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委托書 篇1
委托人:
被委托人姓名:
聯系電話:
被委托人證件類型:
被委托人證件號碼:
委托事項:
年 月 日
(委托人蓋章或簽字)
注:①委托人蓋章或簽字:由本企業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②被委托人:應是本企業工作人員或企業登記代理機構具有企業登記代理資格的人員。
變更委托書 篇2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是 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 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依法持有目標公司 %的股權。現根據委托人簽訂的`相關股權轉讓協議,委托人授權受托人在 年 月 日前將委托人持有的全部股權轉讓給 有限公司名下,并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全權辦理上述股權變更的全部手續。
受托人的權限如下:
一、代為查閱、復印待轉讓股權的全部工商檔案資料;
二、簽訂相關的股權轉讓合同;
三、代為簽署股權轉讓過程中的所有需要委托人簽字的文件資料;
四、協助受讓方辦理股權變更的全部手續;
五、代為辦理股權轉讓過程中的稅費申報,并繳納相應的稅費;
六、代為領取股權變更后的相關資料證書;
七、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需本人辦理的其他事項。
委托人自愿授權受托人辦理相關股權變更事項,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受托人不得轉委托。
受托人在執行和處理上述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在權限范圍內依法簽署的有關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認可和接受。委托人確認上述委托的效力,并當然地承擔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責任。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書簽署且經公證之日起至委托事項辦結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