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補充協議書 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上方在簽訂《___區港橋工業園圓運建材及工業塑料包裝工程》合同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本著誠實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則,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一、 項目名稱地址
本合同項目位于___區港橋工業園區,名稱為重慶__建材及工業塑料包裝工程。
二、 工期及建設時序
本項目分兩期建設,先建設涂料生產車間,再根據實際情況建設辦公樓。鋼結構總工期98天,從20__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 付款金額及付款方式
項目按照包干方式承建,總承包金額為970萬元,大寫玖佰柒拾萬元整。(其中涂料生產車間5543.72㎡包干價430萬元,大寫肆佰叁拾萬元整;辦公樓4158.08㎡包干價540萬元,大寫伍佰肆拾萬元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涂料生產車間基礎工程完工后支付100萬元,大寫壹佰萬元整,主體鋼結構完工后支付100萬元,大寫壹佰元萬元整;余款230萬等地平完工后一次付清。辦公樓基礎工程完工后支付100萬元,大寫壹佰萬元整,辦公樓主體工程完工封頂后付辦公樓的總承辦款的80%,剩余20%的辦公樓工程款于主體工程完工后付清(未等相關部門驗收,于工程完工之后開始計算滯納金)。工程承辦款逾期未付,未付金額從應當支付之日起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方式為:每月按所欠工程款的2%計算,直至付完所欠工程款之日時止停止計算滯納金。
四、 其他約定
修建涂料生產車間不包括水、電、門、散水、消防部分;修建辦公樓不包括水、電、消防、地面磚、門、窗、散水、內墻涂料、外墻抹灰和保溫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