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財產保全異議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勝利油田萬和石油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孫繼光董事長
申請事項: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對陜西金昊石油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的財產保全裁定。
事實及理由
20xx年4月12日申請人與志丹縣勝大石油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大石油公司)簽訂鉆機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申請人將二部32型鉆機及配套鉆井設備(一部是32大慶Ⅱ型一130鉆機,一部是絞車JC-32鉆機)租與勝大石油公司;租賃期限為一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簽訂后申請人即交付以上設備給勝大石油公司。勝大石油公司接收設備后又轉租以上設備給陜西金昊石油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昊石油公司),雙方租賃期限也是一年(20xx年1月11日—20xx年12月31日)。且勝大石油公司也實際交設備給予金昊石油公司。租賃合同期滿后,金昊石油公司未返還設備給勝大石油公司,勝大石油公司也未返還設備給申請人。20xx年6月金昊石油公司因涉案訴訟,被甘肅省慶陽市環縣人民法院將金昊石油公司的財產保全,其中包括申請人以上財產,申請人認為環縣法院以上的裁定明顯錯誤,故請求人民法院撤銷保全裁定,返還以上財產給申請人。
此致
環縣人民法院
有關財產保全異議申請書 篇2
申請人:xx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x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一、請求法院解除對申請人中國建設銀行寧夏區分行營業部的銀行賬戶內的存款x元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