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設計批復 篇1
XX市住建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上報安康市濱江大道三期東段項目初步設施變更的報告》(安住建字[20xx]292號)及附件收悉。按照市政府20xx年第26次專項問題辦公會議紀要精神,濱江大道三期東段因與城東大橋相接,無法按原設計實施,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變更。為保證濱江大道三期與城東大橋順利銜接,確保大橋及防洪工程安全,我委于20xx年12月15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召開會議,對該工程變更后的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會后編制單位根據會議精神和專家組意見對初設文本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經復審,變更后的初步設計深度基本達到國家相關規(guī)范要求,我委原則同意本次部分設計內容變更,現(xiàn)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 設計變更主要內容
1、將道路K1+740—K1+915.827段縱坡由原來的0.711%
調整為3%,并對相應的給排水、道路防護工程、管線等專業(yè)設計進行調整。
2、為保證城東大橋及堤防安全,對防洪工程的扶壁擋墻、箱涵的平面布置及結構進行了調整。
二、 經核定,以上設計變更后,該項目概算總投資由原
批復的3540萬元調整為5630萬元。
三、 原安發(fā)改投資[20xx]774號其它批復內容不變。
專此批復
初步設計批復 篇2
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你單位《關于上報地鐵5號線工程初步設計的請示》(寧地鐵建設發(fā)〔〕157號)及有關附件收悉。根據國家、省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關于地鐵5號線工程初步設計的評審報告》(咨交通〔〕1704號),經研究,對本工程初步設計批復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