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1
為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用戶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責任書如下:
1.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方針政策,自覺接受學校和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管理檢查。
2.熟練掌握本區域內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加強消防安全教育,遇有火災發生時,能積極進行撲火施救工作。
3.嚴格按章操作,自覺做到安全消防,不違章操作,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消防培訓會。
4.做到每日檢查本地區的消防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學校消防隊反映。
5.凡在瀘縣二中有房屋的住戶,必須購買1—2具ABC干粉滅火器。
6.若出現一次消防責任事件或事故,學校將立即收回所出租房屋所有權。
7.自覺遵守上述規定,如有違反,將追究本人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有關法律承擔經濟損失賠償,以及法律責任。
出租房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甲方:(鄉鎮人民政府)
乙方:(出租房房主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guǎn lǐ條例》等法律規定,為保障出租房主、承租人雙方的合法權益,確保乙方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乙方出租房屋的實際情況,甲方和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職責:
1、向乙方傳達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組織出租房房主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2、維護乙方出租房周邊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3、甲方在必要時,可對乙方出租房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現乙方的出租房內存有消防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