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讀書筆記(一):《茶花女》讀書筆記
《茶花女》的小說1848年在巴黎出版,《茶花女》的話劇1852年在巴黎演出,《茶花女》的歌劇1853年在威尼斯公演,19xx年以來已經二十多次被搬上銀幕,早在十九世紀九十年代就已經被翻譯成中文,上個世紀初,甚至在中國的話劇舞臺上也公演過,二十四歲的外省青年阿爾芒在巴黎讀完大學取得了律師資格之后,并沒有立刻去找一份工作,而是“把文憑放在口袋里,也讓自己過幾天巴黎那種懶散的生活。”他憑著祖傳的每年八千法郎的收入,在巴黎租了房子,雇了傭人,養了一個“小家碧玉,溫柔而多情”的情婦,同時與朋友一起整天出入各種風月場所尋歡作樂。正是在這種情形下,他邂逅了巴黎名妓外號“茶花女”的瑪格麗特小姐,并立刻展開了對她的追求。
正如書中所說的那樣,在風月場中追求女人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用錢,一種是用情。阿爾芒在當時雖然也算有幾個錢的“小資”,但正如書中另一位老妓女揄揶他的那樣“您那七八千法郎的津貼費是不夠這個女孩揮霍的,連維修她的馬車也不夠。”瑪格麗特為了維持巴黎名妓的排場,每年需要花費十多萬法郎。所以阿爾芒只能用“情”來追求瑪格麗特。果然在他付出了兩三年的時間后得嘗所愿,不但讓瑪格麗特成了他的情婦,還讓她相信她得到的是真正的愛情。妓女以出賣肉體和感情為職業,但她們也有自己不愿意出賣的愛情,或許正是因為她們看夠了人間的虛情假意,反而更加看重、也更加渴望真正的愛情。所以當瑪格麗特把阿爾芒對她的愛慕當成了真正的愛情之后,就毫不猶豫地不顧一切地獻出了她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