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電力事故調查報告 篇2
一、 事故發生的經過:20__年5月8日上午在福泉高速公路擴建工程莆田PA2合同段木蘭溪高架橋右側11#-1樁基(K311+556.3)鉆機沖孔,在施工中發現配電箱控制柜面板按鈕脫落,樁機操作人員余曉剛在未停電的狀態下私自打開配電箱維修按鈕,造成觸電事故。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及時報“120急救中心”并迅速送往涵江醫院,中途“120急救車”邊搶救邊送往醫院搶救,于中午時分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項目部及時派員做好了現場保護工作,并及時上報了三江口邊防派出所和涵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事故原因分析: 這起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是死者余曉剛于5月8日上午8時40分許,在未經報告專業維修人員的情況下,私自開啟電源箱對電源故障進行維修,導致操作不當觸電身亡,余曉剛的死亡屬自身違章操作導致意外觸電死亡。間接原因是1、樁機配電箱的安全系數低2、現場的防護措施不到位。管理方面的是1、防護人員不到位,安全監管不力2、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3、項目部的管理不善等
三、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意見: 1、事故全部責任為死者余曉剛私自打開電源箱引起的,應負全部責任。 2、事故發生后,項目部領導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各有關部門緊急會議,將事故善后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分工布置處理善后有關事宜。 (1)、向有關部門報告。 (2)、項目部立即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和善后處理小組。 (3)、工地停工整頓,對全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4)、組織有關部門對工地施工用電整頓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