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證委托書范文 篇1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購買的位于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的住房。因工作原因,不能親自到 辦理房屋交接事宜,故委托人自愿立此委托書:
委托事項:全權委托 為代理人,代理我在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的.住房辦理驗收房屋、領取房屋鑰匙、繳費、及領取交房資料和所發物品的所有交房相關事宜。代理人在其代理范圍內所簽署的相關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直至辦理完上述事宜為止。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房屋公證委托書范文 篇2
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由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
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機關應要求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法定繼承應提交: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遺囑繼承人應提交:
1、前款1、2、3、4項規定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2、被繼承人的遺囑書;
3、有遺囑執行人的,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4、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