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 箏》說課稿 篇1
一、說教材:
《風箏》一文是魯迅寫于1925年1月24日,后由作者編入散文詩集《野草》。
文章說的是小時候不許小兄弟放風箏,不準兄弟弄這種“沒出息的玩藝”,行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戲之于兒童的意義,魯迅醒悟過來,自己當年的行徑,簡直是“對于精神的虐殺”。雖然事隔久遠,魯迅還是一心想補過,然而小兄弟卻全然忘卻,“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這篇散文中,有魯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戲之于兒童的意義,有魯迅的自省精神,有魯迅對小兄弟身受“虐殺”卻無怨恨的深沉感慨。
對于文章的主題,可以從多角度去審視:從兒童教育的角度去理解,從封建倫理道德的角度去理解,從自我解剖的角度去理解,從親情角度去理解,從追求美好事物的角度去理解……
教學目的:
1、(知識和能力)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訓練閱讀能力,能說出自己的喜歡、憎惡、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
2、(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結合自己的人生經驗,在閱讀中,明辨是非,追求真、善、美。
3、(過程和方法)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用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理解文章的主題。
4、(寫作指導)學習本文在敘述中飽含深情的寫法。
教學重點:訓練閱讀能力,提練文章主干。
教學難點:結合個人人生經驗及閱讀體驗,體會作者的思想感情。
本文意蘊豐富,選編此文,無非是因為此文為我們提出了如何進行兒童教育的問題,以及人要勇于自我解剖,面對錯誤,改正錯誤等等,具有豐富的人文內涵,這些恰恰都具有廣泛地指導性,學習此文,可以讓我們體會人間至愛真情,學習自我解剖的精神,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形成正確的價值觀,樹立積極的人生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