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與公司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聯系人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確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合作內容:
第一條:甲方與乙方在項目上達成合作,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的項目來源,甲方向乙方支付項目金額中的相關費用。甲方的責任義務
第二條: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項目客戶應該盡其所能去滿足客戶要求,并且按照其客戶要求與客戶達成合作意向。
第三條:甲方要向乙方支付其合作費用,費用的金額為項目含稅總額度的30%,即項目首次付款后的二個工作日內將全部合作費用一次性以銀行轉帳的形式匯至乙方提供的銀行帳號內。
第四條:項目簽訂后一個工作日內,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總金額的5%的現金,作為乙方為此項目的營銷所產生的營銷費用。
第五條:甲方應該有能力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與完成,應該調配有能力滿足客戶需求的項目人員完成項目實施工作,而不能用沒有能力的人員實施項目。
乙方的責任義務:
第五條:乙方要盡其所能為甲方尋找相應的企業管理咨詢項目。
第六條:乙方要了解客戶的相關實際情況及客戶需求。
第七條:乙方應該配合甲方對客戶進行前期的調研和診斷。
第八條:乙方在甲方項目持續期間,對于甲方與客戶之間的所有事宜,應該盡力協調好雙方的利益,保證項目的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