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掛靠協議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yè)執(zhí)照: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yè)執(zhí)照: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規(guī)定,在合法自愿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目的
為了有效利用資源,達到雙方共贏的局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使用甲方企業(yè)資質,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其合作經營期間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收取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接項目的為管理服務費稅及其他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再另行收取其它費用。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甲方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項目任務的公司資質,向乙方提供項目報建所需要的有關資料,協助乙方辦理項目開發(fā)的相關手續(xù),甲方同時協助乙方辦理收付項目工程款和協助協調與工程管理部門以及建設方的關系。
(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應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銀行賬戶和相關財務支持和票據支持。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乙方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