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模公示情況報告 篇1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x年評選表彰省勞動模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全省各地各單位按照評選推薦的范圍、條件、比例和分配的名額,認真進行了評選推薦,省勞動模范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對推薦人選進行了審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各地各單位申報情況
x年擬評選表彰省勞動模范400名左右,其中職工勞模320名,農業勞模80名。3月份以來,各地各單位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基層民主推薦、層層審核把關的辦法,召開了推薦對象所在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社區、居民(代表)會議、農村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推薦,并經所在單位黨委、行政審核同意;各級勞模評選表彰工作機構就推薦人選征求了有關部門的意見;各地分別召開縣(市、區)長辦公會、縣(市、區)委常委會、市(州)長辦公會和市(州)委常委會,各大型企事業單位、省直各系統分別召開黨委常委會或黨組會,對推薦人選進行認真審核后,逐級上報到省勞動模范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截止3月20日,共收到各地各單位報送的推薦人選396名,其中:職工勞模人選318名(機動2名),農業勞模人選78名(機動2名);報送備份人選9名。
二、領導小組審查情況
(一)審查把握的原則。為了確保省勞模分配名額以及規定的各類人員比例落實到位,領導小組按以下兩條原則進行了審核調整:一是嚴格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通知》中規定的分配指標和各類人選比例,超報的原則上不予考慮;堅持向一線職工、專業技術人員和科教人員傾斜,嚴格控制企業負責人、機關事業單位處級干部的比例。二是把好榮譽臺階關。對企業負責人和機關事業單位處級干部,要求必須是省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市級(或相當級別)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對表現優秀、事跡突出的一線職工、科教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農民工、農村基層干部和一線農民等推薦人選可適當放寬榮譽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