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管理制度 篇1
1.0目的
使全體員工正確使用消防設備,掌握報警方法,執行安全崗位責任制度,確保客戶財產與人身安全和全體員工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2.0適用范圍
所有e廣場消防安全均按本程序進行管理.
3.0職責
3.1消防安全主管負責e廣場消防安全,制定年度消防計劃,并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3.2保安隊員負責組織滅火撲救。
4.0程序要點
4.1.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法規。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經營、行政管理計劃,作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評比、同總結,并定期向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工作情況。
4.1.2本單位和外單位在公司內因施工需動火工程,施工單位必須在動火當天到物業管理處填表申請,經審批同意,辦理動火證后方可動火施工。
4.1.3配電房、電話總機及微機房不得明火作業,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與本機房無關的物品,無關人員嚴禁入內。消防器材必須放在明顯易取的地點,定期檢查,室內清潔,走道暢通,定期檢查維修設備。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值班人員班前與班中禁止飲酒,應勤聽、勤看、勤檢查,確保安全
4.1.4空調機房和通道要保持清潔,通風良好,消防器材應靈敏有效,機器所須的各種油類等易燃物品,要指定地點存放,經常檢修設備,保證正常運轉,不得帶故障運行。
4.1.5所有會議室在會議期間不得插門,保證出入口暢通,客人自配電器使用時,要上報工程部,會議后要認真檢查(如煙頭),消除隱患,關閉電源,鎖好門窗。
4.1.6客房服務員要熟悉住店客人情況,勤聞、勤看、勤檢查。并注意醉酒、吸煙的客人,有情況及時上報,客人在房內使用未經酒店允許的電器設備(如電爐等)或堆放易燃物品時,要及時勸阻,并向保安部報告。客人離開后,要認真檢查房內有無隱患,如發現火情,要及時向總機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起火災,按指令疏導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作到逐房檢查,防止遺漏,并注意保護客人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