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記父母的生日記得最清楚,以至于老師在班里問有幾個同學知道自己父母的生日時會打心底里感到驕傲;因為相比之下,像我這般能倒背如流的的確沒有幾個。
大概是三年級的時候,一家人不大忙,于是常常找些諸如斗地主、打麻將之類的可以一起“玩耍”的樂子。其實不必驚訝,我一年級的時候就學會了這些,麻將是跟我外婆學的,她是老手了,幾乎天天打;至于地主嘛,估計是自學的吧。
只是玩,當然不盡興,我們便開始“賭”,不過資金都是父親那兒來的。由于“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們“賭”的很大,一般都是十塊翻二十塊的,有時甚至玩到五十翻一百。有段時間我放假,幾乎天天玩;假如我上學,就周末玩。其實不能說這是虛度光陰,這也算是溝通感情的一種方式,畢竟一家人一起玩,還是很有意義的。
不知真的怪我技術好,還是我走運,總之三年級到四年級這一年時間我一共贏了幾千塊錢,父親沒有跟我要回去,但是也不準我亂花,所以我一贏了錢就存到儲蓄盒里。
后來我覺得這些錢放在那也沒用,既然是我贏的,我肯定有一定的使用權,當然我也不敢亂花。我想出了一個用它的好方法,就是——買生日禮物給父母。
但我印象中似乎沒有給母親買過什么,母親生日我給她錢,一次給兩三百。父親不同,我送過一個不算便宜的皮帶和一個兩三百塊的剃須刀;母親夸我會送東西,總是投人所好,其實我只是實在想不出能送些什么,就選擇了男人的通物,正巧那時父親的這兩樣東西都不大好了。
現在想想那時候的確挺有心的,親朋好友也常因此事夸贊我。但后來我妹出生了,家里忙了起來,平時已經不再打麻將取樂,這些年來只是過年時玩過兩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