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林防火責任書 篇1
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為落實責任,進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使各校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真正做到齊抓共管,確保森林資源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各校要加強對學生進行森林防火的宣傳,組織學生學習森林防火法律、法規。要開展以“一堂課、一條標語、一塊黑板報、一封信、一篇作文”為主要內容的“五個一”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使學生充分認識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有關法律、法規。
二、森林防火戒嚴期(每年11月1日到次年5月30日)內,要發動學生參加森林防火宣傳,督促家長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共同遵守森林防火規定。
三、要求學生不得在林區野炊、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嚴禁帶火種進入林區。
四、各校要落實一名主要領導抓森林防火的具體工作,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進行定期檢查。
五、該責任書的責任人為校書記、校長,如發生領導人變換,要及時做好交接手續。
六、本責任書責任期自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七、在責任期內,無本校學生失火造成森林火災的,街道對校方給予必要的表彰,如發現該校學生失火造成森林火災的,除對學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并視其情節輕重追究校方責任人的責任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護林防火責任書 篇2
為有效的預防和撲救火災,積極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平衡,促使林業發展,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夕陽鄉政府有關森林防火工作安排,結合本村實際,對各村小組簽定20xx年度森林防火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