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項目建議書 篇1
一、生態農業、綠色食品標準與內容
生態農業是相對于石油農業提出的概念,是指在保護、改善農業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遵循生態學、生態經濟學規律,運用系統工程方法和現代科學技術,集約化經營的農業發展模式,是按照生態學原理和經濟學原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成果和現代管理手段,以及傳統農業的有效經驗建立起來的,能獲得較高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現代化農業。
生態農業要求提高廢棄物的再循環利用率,以促進物質在農業生態系統內部的循環利用和多次重復利用,以盡可能少的投入,求得盡可能多的產出,并獲得生產發展、能源再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效益等相統一的綜合性效果,使農業生產處于良性循環中,要求減少化肥、農藥的施用量,并保持其精耕細作、施用有機肥、間作套種等優良傳統。
綠色食品,是指產自優良生態環境、按照綠色食品標準生產、實行全程質量控制并獲得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安全、優質食用農產品及相關產品。
標準規定:
①產品或產品原料的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態環境標準。
②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產操作規程。
③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質量和衛生標準。
④產品的標簽必須符合中國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標志設計標準手冊》中的有關規定。綠色食品的標志為綠色正圓形圖案,上方為太陽,下方為葉片與蓓蕾,標志的寓意為保護。
在我國發展綠色食品有3個預期目的:一是保護農業生態環境,探索和推廣新的可持續食物生產方式,推動中國農業可持續發展;二是滿足我國城鄉居民在生活水準提高的基礎上對高質量食物日益增長的需求;三是密切農業與食品制造業、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聯系,為增加農民收入、提高食品企業經濟效益創造新的機會和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