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座落在佐溪村下山遷移自建房屋葛塘弄4幢13號,建筑工程項目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具體事項協商如下:
一、工程建設規模:
二間三層,占地面積98.472㎡,建筑面積約________,框混結構。建筑總工程款為貳拾壹萬元整(210000元)。
二、發包形式
包工包料(除水、電、外墻漆、門窗及地磚等裝潢,其余均包括在內)。
三、施工工期
現基礎已完成,剩余工期四個月,即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7月10日。
四、質量要求
按照何紅波的結構施工,尺寸的大小間根據基礎而定。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 開工(合同簽訂即付8萬元材料款)
2、 二層現澆完工付叁萬元整。
3、 四層現澆完工付叁萬元整。
4、 整理體結頂付壹萬元整。
5、 里內外粉刷完工付伍萬元整。
6、 余款2萬元作為保證金,待工程完工后,半年內未出現質量問題,半年后的15天內付清,如半年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予以修復,如不及時予以修復,甲方有權邀請其他建筑隊伍修復,費用從保證金中扣除。
六、乙方的衣服和職責
1、 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建筑施工安全企業的政策法規。
2、 乙方應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切實加強對所有員工的安全意識的教育,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如萬一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甲方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