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篇1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備的基本特征
《 合同法》第269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的三種主要合同形式中,施工合同是最重要的建設工程合同。所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即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應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裝工程任務,發包人應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它與其他建設工程合同一樣是一種雙務合同,在訂立時應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設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質量管理、進度管理、費用管理的主要依據之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市場主體之間相互的權利義務關系主要是通過合同確立的。
《合同法》第287條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承攬合同的規定。可以看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作為承攬合同的一種特殊類型來規定的。事實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備了承攬合同的所有特征,但又有著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僅受《合同法》的調整,而且還受到不同領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調整。
從建設單位的層面來看,一項建設工程的完成,從土地使用權的取得、用地規劃的審批、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施工單位的確定、到規劃設計的落實等等一系列法律關系的發生,這些過程很可能涉及到不同的領域如《土地管理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等,這都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不能回避的,而且合同雙方當事人和合同本身都將不同程度的受到這些法律關系的制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多領域受到多部法律和規范性文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