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篇1
20xx年12月20日4時8分許,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龍大高速公路北往南方向松崗路段,發生一起輕型廂式貨車與重型半掛牽引車碰撞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事故發生后,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有關規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委辦牽頭,市監察局、市交通運輸委、市法制辦、市公安交警局、市總工會和寶安區政府為成員單位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市檢察院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和科學分析,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性質,在對事故原因和責任認定的基礎上,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處理建議和防范措施。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一)事故車輛情況
1、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車輛所有人:深圳市樺煜家私有限公司,使用性質:非營運,行駛證發證機關: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檢驗有效期至20__年3月,該車購買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交強險和商業保險。
該車辦理了《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號碼:粵交運管深字00xx43559號,核發機關:深圳市交通運輸委,發證日期:20__年8月6日。該車于20xx年7月9日和12月7日先后進行了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車輛二級維護,該車的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均在有效期內。
2、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豫S/466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車輛所有人:孔瑞慶,使用性質:貨運,行駛證發證機關:廣東省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檢驗有效期至20__年10月,該車未辦理《道路運輸證》,車輛二級維護在有效期內,綜合性能檢測已過期。該車已在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德中心支公司購買了交強險,未購買商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