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安全保證書 篇1
為確保證學生上下學期間的交通安全,按照市政府、市教育局及交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每個校車駕駛員必須保證做到:
一、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確保交通安全萬 無一失。
二、樹立以學生為本的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行車時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發布的相關通告,做到文明行車、安全駕駛。
三、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凡發現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要立即停駛修復,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車況良好,車輛有故障絕不上路行駛,堅持出車“三檢”制度,確保不出機械事故。
四、杜絕酒后開車、疲勞駕駛、超員、強行超車和超速行駛等嚴重違法現象發生。做到不開故障車,不開霸道車,服從交通指揮,確保安全,確保不發生任何交通違法行為。
駕駛員安全保證書 篇2
在為限公司工作期間,我保證做到如下條例,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概由我本人自行承擔。
1、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提高安全意識,以對公司高度負責的精神搞好本職工作。
2、遵守交通法規及公司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保證安全行車。
3、認真做好對車輛的例行保養,將車輛維護到狀態。發現有礙安全行車的情況、時應立即排除,消除隱患,確保行車安全。
4、通過路口時,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絕不強行超車。
5、工作時間不喝酒,飲酒后不動車。否則,因酒后駕駛造成的一切后果,概有我本人負責。
6、未經請示批準,絕不私自出車。如酒后駕駛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我本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