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安全生產責任書 篇1
春運安全責任書
為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部門關于X年春運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定,落實安全責任,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保障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春運期間旅客走的及時、安全、有序、滿意,實現“安全、有序、效益”三統一,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員要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服從交警、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查和指揮,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
二.嚴禁超速、超員行駛,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
三.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學習,不斷提高安全駕駛意識和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四.堅持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車輛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并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維護。
五.春運期間,合理安排好休息時間,確保不疲勞駕駛。在駕駛過程中應高度集中精力,保持頭腦清醒,謹慎駕駛,保持合理行駛速度,不違章。不夜間2-5時行駛,嚴格執行“三品”檢查制度、嚴格執行“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單車400公路以上(高速600公里以上)的客車必須配備2名以上駕駛員的管理規定。
六.認真做好“安全告知”制度的落實;確保GPS終端設施正常工作,不故意損壞或遮擋。
七.密切關注冰雪霧等惡劣天氣,保證防滑沙、防滑鏈、三角木、消防器材、安全帶、安全錘等齊全有效,全力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八.本責任書期限X年2月4日-X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