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承諾書 篇1
為保障駕駛員工作順利有效的完成,明確各駕駛員崗位職責及工作內容,則雙方就工作職責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鑒定本協議。
第一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手冊,安全駕駛。同時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注意車輛的保養,確保車輛運行良好。駕駛員應利用空閑時間擦洗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原則上每周至少需清潔一次。
第三條駕駛員對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期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駕駛證、行駛證)齊全。因證件不全或違章被罰款的,不予報銷,違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駕駛員承擔責任和后果。
第四條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瞞報事故、私自用車或將車予以他人駕駛,或私自載人,盜賣油品、配件及貨物。一經發現,如因以上原因造成一切后果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公司扣除駕駛員當月工資,押金不予退還,并立即與駕駛員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條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修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車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將車停放在禁停區或危險區。離車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鑰匙及行駛本交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