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上崗實施方案[優秀] 篇1
為了促進廉政建設,健全企業內部監督約束機制,促使公司各級人員廉政勤政,預防職務違紀違法犯罪,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斷深入,保證公司經營健康、穩步發展,特制訂本責任書:
一、管理責任:
(一)、依照黨紀國法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按對其所轄職能范圍內的員工和業務的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各部門負責人為該部門各級管理人員主要責任人。
(二)、各級管理人員應根據各個時期的形勢和任務,在肅貪倡廉,依法開展各項工作等方面的實際情況,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廣大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廉政意識,協助公司做好預防職務犯罪的.綜合治理工作。
(三)、公司全體人員必須公私分明,嚴格遵守有關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規定,并不得有下列六種行為:
1、公款公物用于私人開支或使用。
2、公款逾期不還。
3、私分公款公物。
4、公款私存或設立小金庫,牟取私利。
5、在對工程、采購、日常工作等業務活動中,向有關人員吃、卡、拿、要及索要和接受回扣、賄賂、從中貪污。
6、在重大節日或業務往來中,收取有關人員的紅包或好處費。
(四)、公司全體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作風正派,不得有下列五種行為:
1、違反公司《公司章程》。
2、虛報工作成績,瞞報工作問題。
3、利用職權或采取虛假手段,為個人謀取職務、工資和福利待遇。
4、歪曲事實,推卸和逃避責任。
5、利用職務的便利從事與公司業務相關并以贏利為目的一切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