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落戶介紹信 篇1
公安局(或派出所):
,XX歲,X人,是我轄區XX處居民,有我計生辦簽發的《準生證》及《申報出生戶口通知單》于XX醫院出生一名嬰兒(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附后),根據規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請將在X處的為新生嬰兒落戶口,敬請協助辦理。
計生辦
X年X月X日
關于落戶介紹信 篇2
落戶單位介紹信模板:
。
茲介紹我公司(經理/)(姓名)(身份證號碼:)前往你處辦理落戶事宜,請予接洽為感。
此致
敬禮!
X公司
年 月 日
延伸閱讀:單位落戶證明
一、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戶口由學校遷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及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
二、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就可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憑《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直接辦理《戶口遷移證》,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不需發《準予遷入證明》。
三、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的,公安機關憑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離開學校時,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暫緩2年就業。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戶口可繼續保留在學校2年。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期間落實工作單位的,公安機關憑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暫緩就業畢業生,在暫緩期滿后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將戶口遷回原戶口遷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