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研批復 篇1
市林業和園林局:
送來《關于調整20xx年立體綠化項目建設內容的函》(江林業園林函〔20xx〕411號)及附件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根據項目建設實際情況及市政府相關批示,同意調整20xx年立體綠化項目建設內容。
二、調整后的建設內容為:新民橋、新禮橋中間綠化帶加設立體綠化、市體校、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實訓中心大樓、東華路橋周邊等建設立體綠化。
三、其余仍按江發改投資〔20xx〕323號執行。
此復。
20xx年9月27日
可研批復 篇2
區民政局: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調整普陀區社會福利院修繕工程概算的函》(普民〔20xx〕52號)文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經核,該項目已經普發改投〔20xx〕2號文批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普發改投〔20xx〕23號文批準項目總投資。現根據房屋檢測結果和消防安全需要,需增加房屋加固工程和消防技術措施等以滿足該處房屋作為社會福利院的安全使用要求。故同意對該項目總投資進行調整。
二、該項目總投資調整為2597萬元,其中工程建設費2079萬元,工程建設其它費395萬元,預備費123萬元。所需資金由區財政統籌協調解決。
請接此批復后,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調整手續。
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xx年1月12日
可研批復 篇3
各縣區經濟發展局:
為了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優化投資環境,建立權責一致、富有效率、運轉有序的投資體制,現就調整市、縣區項目備案、核準、審批批復權限通知如下:
一、凡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xx年本)(以下簡稱《目錄》)規定的淘汰類產業投資項目,市、縣區發改部門今后一律停止辦理備案、核準、審批批復手續;凡未列入《目錄》的投資項目,市、縣區發改部門不再辦理立項批復手續,由投資主體自行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