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工作調查報告 篇1
為了進一步規范林權流轉行為,深入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中央《決定》)及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貫徹中央《決定》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河南省《實施意見》),探索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新的模式和途徑,促進我省林業可持續發展,資源林政管理處組織開展了我省林權流轉情況調研,現報告如下:
一、我省林權流轉的基本情況
林權流轉既是開展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和發展非公有制林業的重要內容,又是實現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和發展非公有制林業的主要途徑,我省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特別是中央《決定》和河南省《實施意見》發布以后,圍繞深化林業體制改革,林權流轉勢頭迅猛,取得的成效明顯。通過林權的合理流轉,使林地所有權和經營權適當分離,使資源配置得以優化,在一些地方出現了“資源增量、農民增收、社會增效”的“三增”局面。
(一)林權流轉的主要內容
我省林權流轉的重要內容包括林木所有權流轉和林地使用權流轉,以及林地使用權和地上林木所有權同時流轉。其中,以林地使用權的流轉為主,尤以宜林荒山、荒溝、荒灘、荒丘、荒沙等宜林荒地和渠旁、路旁、溝旁、河旁等宜林四旁隙地的使用權為多。如洛寧縣早在1993年就出臺了《關于出讓“四荒”使用權,加速“四荒”開發的決定》和《關于出讓“四荒”使用權的實施細則》。1995年以后,*、*、*、*、*等地市委、市政府相繼制定下發了關于開發治理“四荒”,拍賣、承包其使用權的意見或決定,*縣、*縣、*縣等許多縣(區)也出臺了相關決定或具體的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