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保證書 篇1
為了保護公司擁有的各項信息的合法權益,維護和促進公司在行業中的地位和發展,并同時依法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及員工雙方當事人就員工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公司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機密的有關事宜,制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認為每一位員工均是公司的主人,為此公司將毫無保留地為每一位員工提供履行崗位職責的一切可能條件。
二、雙方確認,員工在xx公司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xx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而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xx公司享有。
三、xx公司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員工就依xx公司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xx公司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四、保密條款
1.無論是受聘期間或離開公司以后,保守公司有關機密是每一位員工的義務。除此以外,公司嚴禁員工利用此類信息謀取私利。
2.員工在xx公司任職期間,必須遵守xx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3.公司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員工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xx公司的或屬于第三方但xx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