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倡議書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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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住戶都應愛護綠地及綠化設施,并有權對損壞綠地和綠化設施的行為進行制止、檢舉。
二、小區內的樹木不得隨意砍伐,確因建設需要,必須在保證成活的前提下進行移栽。
三、小區內不得種植農作物和蔬菜。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綠化用地,不準在綠地內挖坑、取土、堆放雜物、傾倒廢棄物、停放車輛、放養家禽、家畜、攀折花木、采摘花草。小區綠化專職管理員要定期對綠化區域進行澆水、防治病蟲害并及時清除綠地內的雜草、垃圾。
四、小區內各住戶要從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宗旨出發,愛護家屬院的一草一木。
五、居民有權利,義務管理,愛護小區的綠地設施敢于與不良傾向做斗爭。
六、居民必須從小區全局規劃,不得侵占、損壞、破壞綠地及園林工程。
七、嚴禁一切踐踏綠地的行為發生,不得攀折花草樹木。
八、小區內花草樹木統一管理,由專門人員統一進行綠化維護,他人不得隨意種植。
九、禁止把飼養的家畜帶入綠地,禁止兒童在綠地上玩耍,如損壞物品,由家長承擔責任。
十、禁止往綠地扔、倒垃圾物、瓜果皮核,禁止各種車輛在綠地上穿行或撞壞欄桿。
十一、不得在樹干上、欄桿上、晾曬衣物和被褥。
如發現有人亂踏花草或破壞植物,一定要進行阻止,保證小區的綠化得到有效的保護,給花草營造良好的生長環境,也給業主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
倡議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綠化倡議書 篇2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廣大市民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