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責任書 篇1
小學學校綠化保養制度 為綠化、美化校園環境,使我校成為整潔、文明的校園,給全校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環境,營造舒適的校園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校園綠化保養工作領導小組。校長尼瑪元旦同志為組長,總務主任邊巴次仁同志為副組長,由總務處具體實施校園綠化保養工作。
二、根據學校整體格局,認真制定學校校園綠化保養的長遠規劃,包括綠化保養的平面布局,樹木花草配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財力的配置等,制定規劃時要集思廣益,博采眾長,科學論證,精心設計,力求做到實用性與藝術性,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完美結合,和諧統一。
三、根據規劃,按不同綠化區域的條件,類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長習性,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種植各種花卉,樹木及草類,搞好校園花木的有機配植。
四、樹木配植盡量做到五結合:
1.落葉樹與常青樹相結合,以常青樹為主。
2.喬木與灌木相結合,以喬木為主。
3.觀賞樹與經濟樹相結合,以觀賞樹為主。
4、木本與草本相結合,以木本為主。
5、點、線、面相結合,以點、線搭配植物為主。
五、花草種植要做到配植合理,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六、搞好校園花木的維護保養,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還要做到適時施肥、澆水、防治病蟲害,適時修剪等,從而達到綠化美化校園的目的。
七、對毀損花草樹木的,不論是教職工,還是學生,均要給予處罰和賠償,凡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