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大家了解《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下面是第一范文網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本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什么是民辦非企業單位?目前,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我市主要分布在哪些領域?
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主要分布在教育、衛生、文化、科技、體育、勞動、民政、社會中介服務業、法律服務業、其他等行(事)業中。
2、《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是什么時候頒布實施的?其主要內容是什么?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是1998年9月25日經國務院第八次常務會議通過,同年10月25日以國務院第251號令頒布實施的。它的主要內容是對民辦非企業單位概念的界定、申請登記的條件以及程序、步驟和事項,以及違反規定如何給予處罰等共計三十二條。
3、登記管理機關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有哪些程序?
程序有受理、審查、核準、發證和公告。
4、民辦非企業單位的住所、業務范圍等發生變動的,申請變更登記時需提供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簽署加蓋公章的變更登記申請書。申請書應載明變更的理由,并附決定變更時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會議紀要;
(2)業務主管單位對變更登記事項審查同意的文件;此外,還須分別提交變更后新住所的產權或使用權證明;變更后的業務范圍;變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變更后的驗資報告;原業務主管單位不再承擔業務主管單位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