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調查報告 篇1
經過30年的發展,經濟特區金融業基本形成了以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為主體,其他多種類型金融機構并存,結構合理,功能完備的現代金融體系,影響力逐漸由珠三角輻射到全國,為經濟特區市創建區域性金融中心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特別是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經濟特區金融業克服了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繼續保持平穩健康發展態勢,綜合實力和競爭力位居全國前列。經初步估算,截止年12月底,金融業總資產約達到3.73萬億元,金融業實現增加值約達1200億元,占gdp比重達到14%,在最新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數排名中,經濟特區位居第五,成為我國內地城市中排名最為靠前的金融中心等。最近國家出臺了《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和《經濟特區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規劃》,提出經濟特區要建設區域金融中心和金融業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為經濟特區市建設區域金融中心指明了方向,創業板的成功開設又為經濟特區市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邁出了重要步伐,經濟特區金融業發展面臨著良好的機遇。
與此同時,隨著北京、上海等金融中心的確立,以及天津、蘇州、杭州作為新型區域金融中心城市崛起,經濟特區市的區域金融中心地位受到了挑戰。經濟特區金融業可持續發展的瓶頸,突出表現在經濟特區金融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難以滿足金融業產業發展的需求。一方面,經濟特區金融業積聚發展,對金融人才數量提出了更多要求,要求實現金融人才的大量積聚,二是經濟特區金融業對外開放的發展,要求社會能夠為經濟特區金融業提供更多的熟悉國內國際金融市場業務的金融人才。而經濟特區本地高校資源缺乏和地區間的激烈競爭,使得經濟特區市在積聚金融人才方面存在巨大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