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10月15日至29日,國務院辦公廳赴俄、日應急管理考察團對俄羅斯、日本的應急管理工作進行了考察。俄羅斯、日本都是災害多發國家,應急管理工作起步較早。特別是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兩國均多次經歷傷亡重大、影響深遠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并在處置過程中逐步完善了應急體制、機制和法律體系,基本形成了符合各自國情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體系,積累了許多成功的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一、兩國應急管理主要做法
(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
俄羅斯實行以緊急狀態部為核心,其他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垂直管理體制。前蘇聯解體后,在政治和社會經濟劇烈動蕩、國內民族矛盾不斷激化的背景下,疲于應付各類突發事件的俄羅斯聯邦政府承受著空前壓力。1994年1月10日,俄羅斯建立了直接對總統負責的“民防、緊急狀態和消除自然災害后果部”(簡稱為緊急狀態部),主要負責自然災害、技術性突發事件和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救援工作。緊急狀態部是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中樞機構,內務部、或者內衛部隊協助緊急狀態部處置突發事件。緊急狀態部直轄40萬人的應急救援部隊及裝備。該部隊作為獨立警種,按部隊建制,統一制服,統一警銜。在縱向上,俄聯邦、聯邦主體(州、直轄市、共和國、邊疆區等)、城市和基層村鎮四級政府設置了垂直領導的緊急狀態機構。同時,為強化應急管理機構的權威性和中央的統一領導,在俄聯邦和聯邦主體之間設立了六個區域中心,每個區域中心管理下屬的聯邦主體緊急狀態局,全俄形成了五級應急管理機構逐級負責的垂直管理模式。聯邦、區域、聯邦主體和城市緊急狀態機構(部、中心、總局、局)下設指揮中心、救援隊、信息中心、培訓基地等管理和技術支撐機構,保證了緊急狀態部有能力發揮中樞協調作用。緊急狀態部成立以來,雖然俄政壇幾經變化,但緊急狀態部的職能和地位不但沒有被削弱,反而不斷得到加強,在處理國內外各類復發公共事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