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進行有效控制,確保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滿足規定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企業使用的所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
3 職責
3.1 質管科負責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管理。
3.2 使用部門負責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
4、申購
使用部門需增添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時,填寫申購單交質管科。
5、審批
質管科對購置申請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6、采購
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管科組織人員進行采購。
7、驗收
7.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購入后,質管科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7.2 開箱驗收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包裝物是否完好無損; (2)整機完整性與外觀檢查;
(3)主機、附件、隨機工具的數量與合同及裝箱單的一致性;
(4)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是否齊全。
7.3 質量驗收
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技術要求或相應的規程、規范、標準、使用說明書等,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性能及技術指標進行質量驗收。計量器具須經檢定/校準。
7.4 驗收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方可報銷入庫;驗收不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管科負責向供方提出退貨/索賠要求。8、編號
8.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管科負責編號。
8.2編號方法為使用部門代號加該部門購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順序號。順序號由兩位數字組成,從01開始順序編號。
8.3部門代碼規則
a:水處理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