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合同(個體經營)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條款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就職工食堂的承包事宜進行了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將共同遵守,執行下列條款:
一. 承包內容
為了改善員工生活,提高飯菜質量,更好的為員工服務,同時便于食堂綜合管理,甲方同意將新局職工食堂交由乙方承包。乙方負責每日為甲方職工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務,并負責食堂的衛生保潔等工作。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之條款,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協議;如乙方無力經營,可在告知甲方后終止協議;如雙方無異議,繼續履行本協議。承包期滿時是否續約或終止協議,甲乙雙方均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三. 經營方式
1. 甲方提供廚房、餐廳、以及全套廚房設備,并負責水、電和燃料費用。
2. 甲方負責食堂每天食品原材料、物料的采購,費用由甲方承擔。
3. 甲方按月付給乙方承包費用人民幣 元。
4. 乙方負責食品原材料的加工,以及廚房設施的保養和維護。
5. 乙方自行安排廚房員工,并負責廚房員工的工資和福利。
四. 雙方責任義務
乙方責任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餐飲法規和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食品衛生行業的有關規定。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服從管理,接受員工的監督和意見,做到:服務熱情、態度和藹、禮貌誠懇、認真負責。食堂工作人員信息在征得甲方確認后報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