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授權委托書公證 篇1
委托人:
受托人:劉倩,女,一九八零年一月九日出生,身份證號:x 本人劉倩,委托全權辦理出售沈陽市鐵西區北四東路40—8號樓1—12—1號房產(房屋契證號碼:01741042,建筑面積:120、74平方米)有關之下列事宜:
1、 赴上述房產的貸款銀行處辦理還款相關手續;
2、 赴上述房產所屬開發商處辦理并領取《房產所有權證》并簽署相關文件;
3、 赴房產部門查詢房產檔案并領取有關證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權證》、《契證》上登記信息與不動產登記簿不符,代為提出更正申請,并領取修改后之《房屋所有權證》、《契證》及簽署相關文件;
4、 如上述房產《房屋所有權證》、《契證》等證件遺失,代為辦理申請補辦證件手續并領取新頒發之有關證件;
5、 辦理并領取上述房產所占土地《土地使用權證》并簽署相關文件;
6、 簽署《房屋買賣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
7、 赴地名辦辦理房產行政區劃變更登記手續并領取有關憑證;
8、 赴房產部門回答有關詢問并簽署相關詢問筆錄;
9、 赴房產部門辦理預告登記手續;
10、辦理資金監管、解凍手續并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1、辦理上述房產更名、過戶、出售手續、收取全額售房款并簽署相關文件;
12、辦理因出售上述房產所需之法律事務;
13、交納上述過程應交納繳相關稅、費;
14、辦理上述房產內電話、有線電視、房屋采暖等生活設施更名手續;
15、協助買受人辦理銀行貸款手續、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并領取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