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論文的題目
我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研究
二、 論文選題意義及創新點
1. 論文選題意義
中國社會轉型期是一個權利覺醒和利益紛爭的年代,利益的重分與規則的重構使得我們必須謹慎地配置權利。面對一個正由二元結構社會轉向多元結構社會,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偉大變革階段,單純的權利配置不僅僅是經濟的需要,也是政治的需要,更是道義的需要。在這個轉型時期,中國的貧富差距進一步加劇,城鄉差別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農民成了最大的弱勢群體。面對如此大的弱勢群體,越來越多的專家和學者開始關注農民利益的保護,其中最關鍵的是要對農民的財產利益進行有效的保護。中國農村的貧困與農民權利的貧困有著孿生血緣,而農民權利貧困的根源集中表現在農民土地財產權利的貧困。當李昌平眼含熱淚向人們訴說“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的時候,當“三農”問題已經引起了廣泛關注的時候,許多學者卻越來越感到困惑。這同時也使我感到心急如焚,很想為中國農民的利益保護做點工作。如何從權利配置的角度以法律制度賦予農民權利,從而使我們成為各種利益沖突中一個獨立主體,成為多元社會中一個真正的有力量的團體,這是擺在我們面前不得不解決的難題。許多學者在論述“三農”問題的時候都曾經涉及到體制問題,也都嘗試以自己不同的專業背景去尋找解決的路徑。本文旨在以物權法的角度去分析我國現階段農村土地的所有權制度選擇,在對農村土地所有權制度作出選擇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用益物權體系,保障廣大農民的財產利益,推動土地制度的物權立法,保護使用權人的利益,促進集體建設用地有序流轉,建設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兩種產權,同一市場”。有利于合理利用土地和保護耕地、盤活存量土地,實現土地資產的增值保值。通過合理設置農村土地權利,按照市場機制進行農村土地權利流轉,可以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產業化、加快農村建設,促進小城鎮建設和現代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