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通知書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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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陳、陳兩位當事人對20xx年3月29日就泰順縣飛云疏浚采砂場非法采挖砂石一案提出的聽證要求,本機關決定于20xx年4月19日(星期二)14時30分在溫州市水利局六樓會議室(溫州市鹿城區(qū)九山北路河通橋2號)舉行公開聽證。本次聽證由陳杰為聽證主持人,王光義為聽證員,白植權為書記員。請你們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本通知準時出席。
如你們認為聽證主持人或者聽證員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申請聽證主持人或者聽證員回避,可在4月18日前向本機關提出申請并說明理由。
因特殊原因需申請延期舉行的,應當在20xx年4月18日前向本機關提出,由本機關決定是否延期。若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聽證,又不事先說明理由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本機關將終止聽證。
參加聽證前,請你們注意下列事項:
1、當事人可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參加聽證。委托代理人參加聽證的,應在聽證舉行前提交由當事人或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載明委托的事項、權限和期限。
2、參加聽證時應攜帶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和有關證據(jù)材料。
3、當事人有證人出席作證的,應通知有關證人出席作證,并事先告知本機關聯(lián)系人。
年四月七日
聽證通知書 篇2
各聽證代表:
為著力解決宅基地審批管理中的突出問題,規(guī)范和改進農(nóng)村宅基地管理,切實維護農(nóng)民合法權益,我廳研究起草了《關于規(guī)范和改進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根據(jù)《湖南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國土資源聽證規(guī)定》,我廳決定召開聽證會,對擬出臺的《關于規(guī)范和改進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見》進行聽證,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