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檢驗協議書集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甲方本著為乙方提供良好服務的原則,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產(商)品質量批貨檢驗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介紹本單位的基本情況,使乙方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質和責職。同時,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力范圍、資質證明等。
2.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對檢驗報告的公證性、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同時對乙方的技術資料、檢驗數據等做到嚴格保密,不透露給第三方。
3.甲方在檢驗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幫助乙方提高產(商)品質量。
4.在協議履行期限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相關產(商)品標準、質量技術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5.每次檢驗結束,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受檢產(商)品,出具相應的檢驗報告正本壹份。
6.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到達乙方所在工場,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批貨質量檢驗、標志發放等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合法生產,完善企業管理體系,不斷規范生產行為。
2.乙方根據自身產(商)品的批量和其實際需求向甲方提出現場抽樣進行批貨檢驗的要求。
3.乙方可向甲方了解檢驗過程和提出復檢或演示過程,并可問甲方要求對其提供相關產(商)品標準、質量技術等方面的咨詢報務。